燕南街道辦事處扶貧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
序號 | 公開事項 | 公開內容(要素) | 公開依據(jù) | 公開時限 | 公開主體 | 公開渠道和載體 | 公開對象 | 公開方式 | 公開層級 | |||
一級事項 | 二級事項 | 全社會 | 特定群眾 | 主動 | 依申請公開 | 鄉(xiāng)、村級 | ||||||
1 | 政策文件 | 規(guī)范性文件 | 各級政府及部門涉及扶貧領域的規(guī)范性文件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燕南街道辦事處 | 政府網(wǎng)站、公開查閱點 | √ | √ | √ | ||
2 | 其他政策文件 | 涉及扶貧領域其他政策文件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燕南街道辦事處 | 政府網(wǎng)站、公開查閱點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3 | 扶貧對象 | 貧困人口識別 | 1.識別標準(國定標準、省定標準)
2.識別程序(農戶申請、民主評議、公示公告、逐級審核) 3.識別結果(貧困戶名單、數(shù)量) |
《國務院扶貧辦扶貧開發(fā)建檔立卡工作方案》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燕南街道辦事處、各村委會 | 政府網(wǎng)站、村公開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 ||
4 | 貧困人口退出 | 1.退出計劃
2.退出標準(人均純收入穩(wěn)定超過國定標準、實現(xiàn)“兩不愁、三保障”) 3.退出程序(民主評議、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核實、貧困戶認可、公示公告、退出銷號) 4.退出結果(脫貧名單) |
《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意見》、《中共永安市委辦公室、永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(fā)<關于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實施的意見>的通知》(永委辦〔2017〕50號)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燕南街道辦事處、各村委會 | 政府網(wǎng)站、公開查閱點、村公開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5 | 扶貧資金 |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結果 | 1.資金名稱
2.分配結果 |
《國務院扶貧辦、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》、《福建省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》(閩財農〔2017〕44號)、《福建省扶貧開發(fā)領導小組辦公室、福建省財政廳印發(fā)<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實施意見>的通知》(閩扶辦〔2018〕43號)、《三明市財政局、三明市農業(yè)局關于印發(fā)<三明市市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(明財農〔2018〕5號) | 資金分配結果下達15個工作日內 | 燕南街道辦事處、各村委會 | 政府網(wǎng)站、村公開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 ||
6 | 年度計劃 | 1.年度縣級扶貧資金項目計劃或貧困縣涉農資金統(tǒng)籌整合方案(含調整方案)
2.計劃安排情況(資金計劃批復文件) 3.計劃完成情況(項目建設完成、資金使用、績效目標和減貧機制實現(xiàn)情況等) |
《國務院扶貧辦、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》、《福建省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》(閩財農〔2017〕44號)、《福建省扶貧開發(fā)領導小組辦公室、福建省財政廳印發(fā)<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實施意見>的通知》(閩扶辦〔2018〕43號)、《三明市財政局、三明市農業(yè)局關于印發(fā)<三明市市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(明財農〔2018〕5號)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燕南街道辦事處、各村委會 | 政府網(wǎng)站、公開查閱點、村公開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7 | 精準扶貧貸款 | 1.扶貧小額信貸的貸款對象、用途、額度、期限、利率等情況
2.享受扶貧貼息貸款的企業(yè)、專業(yè)合作社等經(jīng)營主體的名稱、貸款額度、期限、貼息規(guī)模和帶貧減貧機制等情況 |
《國務院扶貧辦、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》、《福建省扶貧小額信貸資金管理辦法》(閩財農〔2017〕26號) |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當年情況 | 燕南街道辦事處、各村委會 | 政府網(wǎng)站、公開查閱點、村公開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8 | 行業(yè)扶貧相關財政資金 | 項目名稱、實施地點、資金規(guī)模、實施單位、帶貧減貧機制、績效目標 | 《國務院扶貧辦、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》、《福建省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》(閩財農〔2017〕44號)、《三明市財政局、三明市農業(yè)局關于印發(fā)<三明市市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(明財農〔2018〕5號)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燕南街道辦事處、各村委會 | 政府網(wǎng)站、公開查閱點、村公開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9 | 扶貧項目 | 項目庫建設 | 1.申報內容(含項目名稱、項目類別、建設性質、實施地點、資金規(guī)模和籌資方式、受益對象、績效目標、群眾參與和帶貧減貧機制等)
2.申報流程(村申報、鄉(xiāng)審核、縣審定) 3.申報結果(項目庫規(guī)模、項目名單) |
《國務院扶貧辦、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》、《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完善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的指導意見》、《福建省扶貧開發(fā)領導小組辦公室、福建省財政廳印發(fā)<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實施意見>的通知》(閩扶辦〔2018〕43號)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燕南街道辦事處、各村委會 | 政府網(wǎng)站、兩微一端、公開查閱點、村公開欄 | √ | √ | √ | ||
10 | 年度計劃 | 1.項目名稱
2.實施地點 3.建設任務 4.補助標準 5.資金來源及規(guī)模 6.實施期限 7.實施單位 8.責任人 9.績效目標 10.帶貧減貧機制等 |
《國務院扶貧辦、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》、《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完善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的指導意見》、《福建省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》(閩財農〔2017〕44號)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燕南街道辦事處、各村委會 | 政府網(wǎng)站、公開查閱點、村公開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11 | 項目實施 | 1.扶貧項目實施前情況(包括項目名稱、資金來源、實施期限、績效目標、實施單位及責任人、受益對象和帶貧減貧機制等)
2.扶貧項目實施后情況(包括資金使用、項目實施結果、檢查驗收結果、績效目標實現(xiàn)情況等) |
《國務院扶貧辦、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》、《福建省扶貧開發(fā)領導小組辦公室、福建省財政廳印發(fā)<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實施意見>的通知》(閩扶辦〔2018〕43號)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燕南街道辦事處、各村委會 | 政府網(wǎng)站、公開查閱點、村公開欄(電子屏)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12 | 監(jiān)督管理 | 監(jiān)督舉報 | 監(jiān)督電話(12317) | 《國務院扶貧辦、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》、《福建省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》(閩財農〔2017〕44號) | 信息形成(變更)20個工作日內 | 燕南街道辦事處 | 政府網(wǎng)站、公開查閱點 | √ | √ | √ |
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