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安市煙草專賣局關于煙草專賣許可證告知書送達公告(永煙專證送公告〔2024〕1號)
林麗芳你持有的《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》因有效期屆滿未辦理延續(xù)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第七十條第(一)項、《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》第四十八條第(一)項規(guī)定,我局擬注銷你的《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》(證號:350481103616),《煙草專賣許可證告知書》采取直接送達、郵寄送達,均未送達成功。現(xiàn)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五條、《福建省行政執(zhí)法條例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的規(guī)定,將擬注銷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相關情況予以公告,自發(fā)出公告之日起,經(jīng)過三十日,即視為送達。你可在公告送達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(nèi)向我局陳述和申辯,逾期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。
附件:永安市煙草專賣局關于煙草專賣許可證告知書公告送達相關情況表
受理部門:永安市政務服務中心
受理地址:永安市南翔路2199號
監(jiān)督電話:0598-3739067
永安市煙草專賣局
2024年11月12日
附件
永安市煙草專賣局關于煙草專賣許可證告知書公告送達相關情況表
制表單位(蓋章):永安市煙草專賣局 公告文號:永煙專證送公告〔2024〕1號
序號 |
企業(yè)名稱/個體工商戶字號 |
經(jīng)營者/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 |
經(jīng)營場所(地址) |
許可 范圍 |
許可證情況 |
作出許可證告知書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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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可證號 |
有效期至 |
告知書編號 |
告知書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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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永安市陽光超市名陽店 |
林麗芳 |
永安市香樟大道55號 |
卷煙本店零售,雪茄煙本店零售 |
350481103616 |
2024年10月31日 |
〔2024〕010號 |
2024年11月0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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